姓名: 刘先生
标题: 咨询有无农产品加工设施建造的补助
内容: 我在相关政策中看到有这样一条关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因我现在在农产品地收购草莓、桑葚之类的农产品,进行冷冻初加工处理,需要修建冻库相关设施,请问对于凉山地区,有没有关于此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谢谢!
来信时间:
2015-07-30 16:38:2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刘先生: 
  你好!你关于“咨询有无农产品加工设施建造的补助”的诉求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我州开展情况。 
  为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更好实现助农增收,从2012年开始,中央财政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每年安排5亿元(2014年增至6亿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扶持农户和合作社建设贮藏窖、冷藏库和烘干房等加工设施。我州先后在盐源县实施马铃薯贮藏项目(2012年)、会理县实施石榴冷冻库、气调库项目(2013年)、会东县实施果蔬初加工项目(2014年),基本上我州每年仅有一个县能争取到该项目。按照部、省要求,所有项目实现当年施工、当年验收、当年投产、当年见效,为推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帮助农户增收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四川省政策的一些具体规定要求。 
  从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看,财政部、农业部该政策出台后,各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切合本省实际的实施方案,对扶持产业、奖补范围、建设方案等作出具体规定。据了解,2015年我省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即将出台。主要有以下内容: 
  1、奖补范围:2015年重点补助当年新建的水果和蔬菜冷冻、保鲜、烘干以及马铃薯、红薯贮藏窖(库)等设施。 
  2、补助对象: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每个农户不超过2座,每个专业合作社不超过5座。 
  3、奖补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建设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4、补助方式:先建后补。经申请并获得批准建设的初加工设施,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直接兑现补助资金。奖补比例为总投资的30%。 
  5、支持产业:以水果、蔬菜、薯类(马铃薯、红薯)三大产业为支持重点,全省22个县(市、区)为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县。我州仅会理县进入水果产业(10个)项目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3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共计330万元。 
  6、职责分工。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负责对县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验收和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协助承担补助项目技术方案本地化设计、工程建设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和县级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是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设施建设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电子信息和档案管理以及资金兑付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由于项目资金有限,难以满足各地建设需求,必须突出重点产业、注重辐射带动效用。该项目申报以农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由县市农业部门初审后转报州农牧局。经州农牧局研究后上报省农业厅产业发展指导处审定。 
  你所反映的收购草莓、桑葚冻库修建需求,基本符合该政策支持范围。请你到当地县市农业部门咨询。如得到当地农业部门支持,可做好相关工作,积极申报2016及以后年度年项目。州农业牧局将根据上报材料及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农户建设积极性,及时转呈省厅帮助争取。 
  刘先生可登录农业部及省农业厅网站,了解相关政策及动态信息。也可电话咨询州农牧局产业信息科。 
  州农牧局产业信息科长刘宇洪,电话:0834-6995727(办公室)。 


                                凉山州农牧局 
                                2015年3月27日 
回复时间: 2015-07-30 16: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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