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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贯彻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25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凉府办函〔2017〕30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贯彻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凉山州贯彻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把全国、全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州实际,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证照种类、数量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分类处理,确保2017年10月前全面实施“多证合一”。加快推进证照分离,切实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在2017年底前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环节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继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州工商局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指导督促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继续规范、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探索完善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的有效途径,将州级部门权责清单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州委编办〔州审改办〕、州政府办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国家、省各项安排部署,积极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州发改委、州商务投促局负责)

  4.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负责)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5.坚持依法治税,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负责)

  6.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负责)

  7.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常态化公示等管理制度,抓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州财政局、州发改委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完善举报查处机制。(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州审计局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1.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具体办法,抓紧解决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文广新局、州卫计委、州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落实好国家再压减50%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对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不同部门许可事项,要加快清理合并。(州委编办〔州审改办〕、州质监局牵头,州经信委、州交通局、州农牧局、州商务投促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和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州质监局、州委编办〔州审改办〕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行内外资备案合二为一,落实95%以上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准入效率。(州发改委、州商务投促局负责)

  (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15.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负责)

  16.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州工商局、州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负责)

  18.按照国家、省最新要求,即行废止《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凉山州2015年本)的通知》(凉府发〔2015〕28号),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做好下放承接工作,切实发挥就近就便监管作用。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全面落实企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认真落实省即将出台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州发改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更大力度推动跨都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州委编办〔州审改办〕、州法制办牵头,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快实行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法制办、州金融办、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22.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州委编办〔州审改办〕、州政务中心牵头,相关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广成都大幅度减少基层证明事项的经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州政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负责)

  24.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规建局、凉山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负责)

  25.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部门在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改革,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网上办理,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编制《凉山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施方案》。(州政府办、州政务中心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快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尽快完成交易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抓紧整合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省、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互联互通。(州政务中心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要调整充实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物力财力保障,确保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指导。州级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及时掌握并认真落实省级各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部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纵横联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将《通知》确定的各项任务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26号)精神,以及我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有机结合,一并推进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大胆探索创新,敢于先行先试,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在大力推进相关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信息报送至州政府办。各县市每月至少报送动态类信息4篇、专题综合类信息2篇;州级有关部门每月至少报送动态类信息2篇、专题综合类信息1篇。邮箱:869384984@qq.com。

  (五)强化督查问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落实。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州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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