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凉山州农牧局职能简介。 凉山州农牧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州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四)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州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六)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七)负责制定全州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攻关和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州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州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州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制定全州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州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十三)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全州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七)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扎实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 (二)坚持质量兴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粮食和饲草料、现代经作产业和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强力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和农村能源扶贫。 (三)坚持品牌强农,强化品牌建设、市场开拓和对外合作。 大力培育优势品牌,强化农产品市场开拓,高标准推进农业“走出去”。 (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 (五)坚持科技强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加强农业良繁体系建设,继续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农机装备建设。 (六)坚持绿色兴农,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全力推进农业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和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 (七)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面提质,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农垦(农场)改革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和突出问题整治。 (九)振兴农业人才队伍,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和贫困地区农业人才振兴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创业创新。 (十)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监管、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抓好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和植物保护。 (十一)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干部队伍。 提升农业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站位,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凉山州农牧局为行政单位,下属非独立预算的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州农牧局实行统一财务核算制度,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凉山州农牧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8058.2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39.2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增加和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收入预算805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883.74万元,占4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4.46万元,占5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支出预算80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7.73万元,占48.12%;项目支出4180.47万元,占51.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90.96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1.14万元,主要是盘活存量资金,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4.46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716.5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5.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56万元,农林水支出47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4.4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42.92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随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09万元,占15.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85万元,占5.17%;农林水支出3039.14万元,占72.8%;住房保障支出252.38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17万元,用于行政离退休生活补助、行政离休费、行政离退休公用经费和行政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财政支付部分。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6.38万元,用于事业离退休生活补助、事业离休费、事业离退休公用经费和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财政支付部分。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54万元,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9.8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3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6、公务员医疗补助55.68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补助部分。 7、行政运行支出1357.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7.23万元,主要用于农牧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常性项目支出。 9、事业运行支出1384.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0、住房公积金支出252.38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7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9.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3.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经州政府批准,我局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经费5万元。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国任务批件川府办外【2017】2492号,我局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 1人前往澳大利亚、新西兰,执行交流访问任务,推进两地开展畜牧业交流合作。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等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项目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7.78%。主要原因是加大扶贫攻坚和环保督查工作力度,导致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9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5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牧业脱贫攻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保督查、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凉山州农牧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8.7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8.59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减少 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凉山州农牧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5万元;办公家俱和电脑等办公设备更新购置费1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凉山州农牧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公务用车12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凉山州农牧局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非工作经费性质的专用项目都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涉及上年财政拨款结转项目资金417.5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下载链接:2018州级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州农牧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