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农牧局、州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的安排和州职改办的要求,现将我州2015年度农艺、畜牧、兽医、农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今年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材料请各县(市)农牧局及州直属各事业单位到省农牧厅网站www.scagri.gov.cn <http://www.scagri.gov.cn>首页“通知公告”或“人事信息”栏中下载。按川农业函(2015)277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报,并填报凉山州推荐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批审查名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农艺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艺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2015年农艺师职称评审申报学历和资历条件,按如下条件执行: 1. 获得农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2. 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助理农艺师两年以上。 3. 农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四年以上。 (二)评审材料要求 凡需申报评审农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将《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一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2.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3.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主要业绩、历年年度考核结论及单位意见)1份,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4. 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或成果总结等)1份,如系合著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5. 州级单位(不含州农科所高山站),在任期内有科技成果主要获奖者或在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两篇以上(主笔),并取得计算机D级合格;安宁河域县在任期内获县级科技成果奖或在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6. 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⑴学历学位证书; ⑵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首次聘用相关证明材料; ⑶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的,需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 ⑷业绩贡献公示证明,公示证明材料上须有负责人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含手机); 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按现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当年达到40学时)。请将第5类材料按以上顺序贴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签章,上述原件需一并送审后退还本人。 7.《凉山州推荐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批审查名册》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农艺师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应主要根据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或著作内容划分,以便评委会分专业组开展评审。 农艺师申报专业如下: ⑴ 农学 ⑵ 植保 ⑶ 土肥 ⑷ 园艺(含果、茶、蔬、蚕桑) (5)综合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推荐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有弄虚作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要通报批评单位及相关审查人员。 2. 专业技术人申报评审职称资格的材料须用A4纸,《评审表》今后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它附件材料合装,所有材料均须由相关单位盖章确认。 3. 评审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格式正确,证明材料充分,手续完整齐全。凡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 4. 评审材料请用《凉山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项材料名称及份数。 (五)材料报送方式 各县(市)和州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应由相关农业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州农业局职改办,州农业局2号办公楼304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中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00元。 三、申报畜牧兽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评审范围 1、全州畜牧部门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2、按凉职改(1996)16号文件规定,接受州内其他部门(含民营企业、个体和申请第二技术职务)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畜牧师、兽医师任职资格的委托评审。 (二)评审对象 符合四川省畜牧兽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省、州现行有关文件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个体、申报第二技术职务)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川人职(1997)23号文《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牧兽医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中有关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执行,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农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满二年。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担任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四年以上者。 (四)评审条件 1、州畜牧局各站、校、州畜科所、西昌市畜牧局严格按照《四川省畜牧兽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并取得计算机D级合格证书。 2、冕宁、德昌、会理、会东、宁南五县及西昌市乡镇的晋升人员可按任期内县政府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获奖者和在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主笔)以上条件进行评审。若成果奖两项以上者,对论文可不作要求;若公开发表论文两篇(主笔)以上者,对成果可不作要求,并取得计算机D级合格证书。乡镇晋升人员对计算机不作要求。 3、十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县的晋升人员可按任期内县政府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获奖者或在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主笔)以上条件进行评审。 4、州局直属场或其他单位的晋升人员按其单位所在地的要求进行评审。 5、长期在企业(或个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事畜牧兽医技术工作的晋升人员,可按任期内县政府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获奖者或在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主笔)以上条件进行评审。计算机按所在地要求执行。 (五)评审程序 1、个人根据任职资格条件自主申报。 2、审核。 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测评,测评同意票总数超过二分之一的,方可上报。所在单位行政领导、人事职改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审查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申报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年度考核情况、业绩贡献情况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才能上报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审查意见,客观详实地填写评审表。 申报人必须填写《诚信承诺协议》,并将其装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送审材料的真实性由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评审材料须经县(市)人事部门或州属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州职改办审查后交评委会评审。在企业或个体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将评审材料(含委托书)报州畜牧局职改办初审后送州职改办审查。 需要通过考试或确认等途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条件和程序执行。 (六)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手工填写)。 2、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综合推荐材料,如系破格晋升还应有单位的破格晋升推荐材料(一式一份)。推荐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或成果总结等,代表作要有科学性和实用性,用支付版面费等形式发表的无实际内容的、抄袭的、下载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同,代表作应与申报专业一致),如系合著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附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期内的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每年继续教育累计积分不少于80学时(分);今年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按凉人职﹝2012﹞3号文件要求完成),现任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诚信承诺协议、公示审查意见、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原件需一并送审后退还本人。 7、《凉山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样表附后,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8、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9、材料要求 报送的评审材料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晰,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资格的材料,用A4 纸复印并按报送要求1-6项所列“专业技术人员送审目录”的顺序规范装订成册,统一使用凉山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凉山州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包装传递,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按要求整理后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七)评审经费 根据凉职改办(2000)7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评审每人收费200元。 (八)报送材料及评审时间 州级各单位、各县(市)将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汇总后于2015年7月10日前统一报原州畜牧局人事科,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 2、凉山州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推荐名册 3、凉山州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册.xls 4、公示(式样) 凉山州农牧局 2015年6月9日 |